城市创建人人参与,美化环境人人受益。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,良好的城市面貌是必不可少的条件。为打造卫生环境优良、基础设施完善、城市交通便利的城市面貌,宜春市在创建文明城市行动中,将抓好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市区交通秩序优化工程。
在集中整治市容市貌方面,将进一步健全城市主次干道和商业大街、公园、广场、车站、机场全天候卫生保洁机制,提升公共部位卫生水平;下大力气对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逐街巷、逐部位实施环境卫生治理达标,根治垃圾乱堆放问题,并形成常态管理机制;下大力气强化市场管理,特别是农贸市场、商贸市场等市场治理,彻底解决商贩占道经营、乱摆摊设点、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;彻底清除城市“牛皮癣”,无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;进一步加大城市园艺设施、花坛、绿地规划建设力度,达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>35%,建成区绿地率>30%,人均公园绿地>8平方米的标准,使城市雕塑、花坛绿地、公益广告与城市形象相得益彰。
在抓好市区交通秩序优化工程方面,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交通设施,加强公共交通和公共停车场建设,停车场和交通站点布局更加合理;道路名称、公共图形标志规范,道板、护栏等设施完好;强化交通环境治理,严查无牌无照车辆,严禁车辆乱停乱放;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,杜绝违章行驶以及不主动出具票据现象发生;采取政府主导、市场引导、社会支持的方式,集中解决好机动三轮车、电瓶车影响交通秩序的问题;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与执法,教育市民养成文明出行习惯,不违章停车,不乱穿马路,不闯红灯,养成乘公交车自觉排队的良好习惯;交通路口堵塞率控制在2%以内、交通事故死亡率大幅下降,市民对道路交通状况的满意度保持在75%以上。